当前位置:首 页企业论坛法治论坛详细内容
廖卫芳:给电动自行车加装“挡风被”不可取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5-11-24 字体: [大][中][小]

    上海一女子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挡风被不慎卷入前轮,导致她重重摔倒在地,当场失去意识;淮安一女子骑行途中腾手整理挡风被,电动自行车突然失控,致使该女子头部重重砸向路面.……据央视新闻报道,加装在电动自行车上的挡风被,已成为威胁交通安全的“大隐患”。多地已出台规定严查加装挡风被。(11月24日齐鲁网)

    眼下,随着天气的逐渐转冷,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开始给电动自行车加装“挡风被”,以抵御风寒。但笔者以为,给电动自行车加装“挡风被”,这并不可取。

    虽然加装了挡风被的电动自行车,既可防风又可防寒,但殊不知,电动自行车加装了挡风被之后,不但容易阻挡视线,影响电动自行车转弯的灵活性,而且在行驶过程中,特别是快速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被”大招风的后果,这也无形之中为骑行者埋下了安全风险和隐患。

    以北京为例。早在2018 年11月起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就明确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加装、改装车篷、挡风被、车厢、座位等装置的行为,禁止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同时,该条例还规定,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车辆予以收缴。可见,电动自行车加装“挡风被”也是一种违规行为,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骑行者往往心存侥幸,总以为自己的运气不会那么差,不会出现碰撞、刮擦等危险,于是天气一转冷,就开始给电动自行车加装挡风被,有的直到真的发生安全事故之后,这才后悔莫及。

    电动自行车加装挡风被隐患无穷,交警部门必须对此行为坚决说“不”。一方面,交警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加装挡风被违规”进行广而告之,让更多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自觉做到不违规加装挡风被。另一方面,交警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挡风被行为的管理力度,该拆除的要予以拆除,该罚款的要罚款,对屡教不改的,不妨通过没收车辆、治安处罚等方式,倒逼其遵规守法,不擅自违规加装挡风被,切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车主“想加装挡风被就加装挡风被”。

    当然,外出骑行电动自行车时,骑行者也可通过多穿点衣服的办法防风防寒,这样既可防风防寒,又可确保骑行安全,岂不一举两得,两全其美?

    总之,一句话,为了自身的骑行安全,请别给电动自行车加装“挡风被”了。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