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GB 6675《玩具安全》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情况。近年来,儿童玩具安全问题屡屡引发公众关注。从含有毒性物质的“水晶泥”到释放硫化氢气体的“炸包”,从误吸后易致肠穿孔的“磁力珠”到能射穿硬纸板的“笔枪”,危险的“三无”儿童玩具花样不断翻新,严重威胁着儿童的身心健康。(11月22日《团结报》)
眼下,很多孩子的手中都拥有各种各样的大小玩具,比如水晶泥、炸包、磁力珠、笔枪,等等。但据了解,这些玩具中,有的是有毒玩具,有的是危险玩具,比如“水晶泥”含有毒性物质、“炸包”含有硫化氢气体、“磁力珠”误吸后易致肠穿孔、“笔枪”能射穿硬纸板。加之,不少玩具的包装上也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等信息,是典型的“三无”产品。这说明,这些儿童玩具已存有一定的“安全漏洞”。
儿童玩具安全漏洞必须尽快“堵上”。一方面,监管必须“强起来”。首先,监管部门要严把生产源头关。在源头治理层面,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十条,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给予一定奖励的方式,鼓励大众举报生产“三无”产品的商家、销售方;也可以通过参考目前已有的相关测定标准等构建玩具生产的行业标准,尤其是对毒性物质的检测等严把关、严审核,从生产源头上堵上儿童玩具的安全漏洞
其次,监管部门要严把流通渠道关。在销售方监管层面,督促销售方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三条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监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不妨向经营者发放《售卖文具玩具行政指导书》,要求经营者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并现场签署《玩具文具诚信经营承诺书》,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合法诚信经营意识。并且开展对“三无”产品的专项检查活动,以学校为中心,严格查处周围商店的产品经营售卖行为,加大抽检力度和检查频次,从流通渠道上堵上儿童玩具的安全漏洞。
其三,监管部门还要严把消费终端关。根据民法典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具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帮助儿童掌握安全玩具的基本知识,在为孩子选择玩具时,看购买的玩具的包装上是否具有厂家以及产品信息,帮助孩子学会辨认CCC认证标志,督促孩子坚决不买有严重异味或刺激性气味,以及不安全的玩具,从消费终端上堵上儿童玩具的安全漏洞。
另一方面,家长也要“硬起来”。家长一旦发现儿童玩具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倒逼商家退货退钱,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遭遇商家拒绝退货退钱和经济赔偿,就应积极大胆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玩具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乎着孩子的身体健康。相信,只要监管“强起来”,家长“硬起来”,就一定能堵上儿童玩具的安全漏洞,让我们的孩子远离有毒玩具和危险玩具,从而既守护儿童玩具安全,又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