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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旅游酒店“趁节涨价”监管不能“坐视不管”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5-9-25 字体: [大][中][小]

    国庆长假即将到来,有媒体查询到,国内部分旅游热门城市商务酒店的价格已经突破1000元/晚,九寨沟多家酒店价格超过1700元/晚,有网友因酒店价格过高取消了出行计划。另有一些网友还吐槽“小城市也玩不起了”,酒店一晚价格虽然没有破千,但涨幅也多在两到三倍。(9月24日华龙网)

    再过十几天,中秋、国庆连休八天的“超级黄金周”即将拉开帷幕,许多人纷纷开始规划国内游、出境游。但令人没想到的是,一些热门旅游地的度假酒店、网红民宿的热门房型也随之“趁节涨价”,且大多数是二三倍,甚至是五六倍地“疯涨”。

    众所周知,大多数民众在出游过程中,往往都要选择住宿,因而选择酒店也好,选择民宿也罢,游客往往会在乎住宿价格的高低。如果价格适中,游客出游的热情就高。相反,如果旅游酒店“趁节涨价”,或“涨得离谱”,游客出游的热情就会大大降低。可见,旅游酒店“贵不贵”往往也会左右民众的出游热情。

    按说,每逢节假日,酒店、民宿的价格适当涨一点,这也可以理解,毕竟酒店、民宿也有淡季、旺季之分,通过旺季涨一点,也可弥补淡季的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运转。但如果“趁节涨价”,且“涨得离谱”,那无疑就是一种赤裸裸的“趁节打劫”。

    其实,旅游景区的酒店、民宿做的就是一种长流水的生意,而不是“一锤子买卖”的生意。这就要求我们旅游景区的酒店、民宿,既要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又要在价格上“亲民”,如此,才能吸引更多游客“常来常住”。否则,一旦“趁节涨价”,且“涨得离谱”,游客岂能不被“吓退”?

    因此,笔者以为,旅游酒店“趁节涨价”,监管不能“坐视不管”。一方面,监管要“严督查”。市场监管、物价、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既要规范节假日旅游住宿价格的标准,又要加强对酒店、民宿的价格监督和检查,防止一些酒店、民宿“趁节涨价”“涨得离谱”,破坏旅游消费环境。另一方面,监管要“严处罚”。相关监管部门要对“趁节涨价”的酒店、民宿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妨通过开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等多种处罚手段,让无良酒店、民宿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停业代价”,倒逼其自觉远离“趁节涨价”“涨得离谱”,让价格回归正常,回归合理。

    同时,游客一旦遭遇旅游酒店“价格刺客”,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住宿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任凭酒店、民宿“趁节涨价”“涨得离谱”。此外,酒店、民宿的经营者也要学会“远视”经营,要用长远的眼光、前瞻的理念去经营酒店、民宿,切忌“短视”经营,或“一锤子买卖”。否则,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酒店、民宿的经营者。

    我们相信,只要监管发力,消费者说“不”,再辅以“远视”经营,就一定能有效遏制旅游酒店“趁节涨价”的不正常现象,从而给游客营造一个价格合理、公道的旅游住宿消费环境。(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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