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分家协议定下每月20元赡养费,时隔二十余年,物价、医疗支出早已今非昔比。近日,一起赡养纠纷在四川广安法院宣判:一对年过七旬的老夫妻,因早年约定的赡养费用难以维持生活就医所需,将五名子女诉至法庭。广安法院在尊重原有家庭约定的基础上,结合现实情况上调赡养费,最终法院判决五名子女每人每年支付七千余元赡养费,以司法力量守护孝老美德。(11月7日《四川日报》)
其实,每月20元赡养费,放在二十余年前尚可勉强支撑部分生活开支,但在物价飞涨、医疗成本攀升的当下,这笔微小的赡养费用显然已是杯水车薪。
再说,两位老人年逾七旬,年老体弱、劳动能力衰退,无稳定收入来源,日常衣食住行、看病买药皆需一定的资金支撑。二十余年一成不变的赡养标准,早已与现实生活严重脱节,让老人的晚年生活陷入窘迫。在此背景下,老人诉诸法律,要求子女给赡养费“涨价”,这并非不近人情,而是穷尽沟通无果后的无奈自保。
现实中,很多家庭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子女赡养义务只需遵循早年分家约定,一经敲定便终身不变。但殊不知,赡养从来不是固化的契约,而是动态的法定责任与道德义务。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标准需结合老人实际需求、当地生活水平、物价涨幅及子女经济条件动态调整。家庭旧约不能凌驾于法律底线之上,更不能成为子女推诿养老责任的借口。此次,四川广安法院的判决,无疑打破了“一纸约定管终身”的固化思维,彰显了法律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刚性守护。
同时,这起要求赡养费“涨价”案例,也折射出当下部分家庭的养老困境与孝道缺失。父母半生辛劳抚育五名子女,晚年却因基本养老保障对簿公堂,冰冷的诉讼背后,是亲情的淡漠与责任的缺位。现实中,不少子女默认父母养老需求恒定不变,却忽视老年人体弱多病、开支递增的客观事实,一味固守旧约、不愿主动担当,让本该温情脉脉的家庭养老,变成了被动的法律履约。
养老从来不是父母的负担,更不是子女的施舍,而是子女回馈养育之恩的本分。司法的公正判决,既是对弱势老人的权益兜底,也是对社会家风的正向引导。赡养老人,不止是金钱给付,更是责任担当与亲情陪伴。一纸判决,不仅纠正了不合理的赡养标准,更是唤醒了大众对孝道的敬畏。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四川广安的这起要求赡养费“涨价”案例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孝道不应停滞在过往约定,养老责任更需与时俱进。唯有子女主动尽孝、家庭互敬互爱,再辅以法治兜底保障,才能让每一位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安,让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