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深圳经济特区红树林湿地保护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五条提出,优化红树林湿地候鸟栖息地及其周边区域夜间照明布局与管控,推动鸟类友好城市建设。把备受关注的“为鸟熄灯”固化为法规,属于国内首次。(11月6日《南方日报》)
深圳将“为鸟熄灯”纳入地方法规,主动为迁徙候鸟让出静谧夜空,这场温柔的城市让步,不仅守护了万千候鸟的迁徙之路,更是为全社会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课。
深圳湾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通道的核心驿站,每年有数十万只候鸟跨越山海,在此停歇越冬、补给能量。但殊不知,对于长途迁徙的候鸟而言,人类习以为常的城市灯光,却是其致命的光污染。夜间强光不仅会打乱鸟类昼夜节律,而且也会干扰飞行辨识方向,导致候鸟迷失,体力透支,甚至危及生命。可以说,看似寻常的城市夜景,实则暗藏着对候鸟的无形伤害。
长久以来,不少城市将灯火璀璨视作繁华标配,以过度亮化彰显城市面貌,却忽视了灯光背后的生态代价。深圳主动拒绝过度照明,“为鸟熄灯”,看似是城市夜景的“减法”,实则是生态文明的“加法”。城市发展从不只有喧嚣繁华一种模样,懂得敬畏自然,善待生灵,才是现代城市最动人的文明底色。
更值得点赞的是,“为鸟熄灯”不再是临时善意之举,而是被正式写入地方法规,成为制度化、常态化的一次生态保护行动。从民间自发护鸟,到城市主动让地、立法护航,彰显出城市生态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变:生态保护不再是被动补救,而是前置规划、主动守护的城市自觉。
绿水青山的真谛,是万物共生,和谐共存。“为鸟熄灯”的实践,破除了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思维,教会大众尊重微小生命,敬畏自然规律。生态保护从来不是宏大空洞的口号,而是藏在熄灯、留白、退让的细微行动之中。
一城灯火,适度方美;万物共生,方为永续。“为鸟熄灯”照亮的不仅是候鸟迁徙之路,也是一座城市的文明进阶,更是唤醒了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愿“为鸟熄灯”这样的温柔守护遍地开花,从而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城市发展的常态底色。(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