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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凤军:多省发文鼓励错峰带薪休假,好政策重在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苗凤军  日期:2026-11-5 字体: [大][中][小]

    今年以来,已有多个省份发出关于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错峰休假的通知。

    11月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扩大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提到,严格落实休息休假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休息休假权益,全面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刚性,鼓励用人单位将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安排弹性错峰休假。(2026年11月4日第一财经)

    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多年,如今各地仍反复发文督促落实,恰恰说明这项制度在不少地方、不少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地。如果带薪休假能够普遍执行、职工能够安心休假,就不需要各地一再重申、反复强调。因此,这些通知既是对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的再确认,也是对制度执行短板的再提醒。

    带薪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正当权利,也是一项兼具民生温度和消费活力的好政策。落实得好,既能缓解节假日集中出行带来的拥堵和景区过载,也能让职工有更多时间陪伴家人、调整身心,还能释放文旅、餐饮、住宿等服务消费潜力。但在现实中,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对这项政策重视不够,有的以工作繁忙为由长期不安排休假,有的把休假审批复杂化,还有的存在“加班才是敬业、休假就是懈怠”的片面认识。职工则往往面临“不能休、不敢休、不愿休”的现实困境。

    推动带薪年休假落实,不能止于“发通知、提要求”。通知下发只是起点,关键要看后续是否有计划、有台账、有监督、有问责。用人单位应建立年度休假计划和休假管理台账,提前统筹岗位安排,完善AB岗补位机制,简化审批流程,避免职工因担心影响工作而放弃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更应发挥示范作用,领导干部带头休假,破除“以不休假为荣”的不良风气,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休息的健康职场环境。

    同时,监督机制必须跟上。人社、工会等部门应把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和专项执法范围,畅通职工投诉渠道,对长期不安排休假、变相剥夺休假权利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推诿拖延、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应严肃追责,避免政策停留在文件上、口号里。上级部门在对基层单位考核时,也可将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纳入评价体系,推动形成“应休尽休、依法休假”的常态。

    好政策只有真正执行,才能转化为群众的获得感。带薪年休假不应成为墙上制度、口头福利,而应成为职工看得见、用得上、敢使用的现实权利。各地各部门应当以更实的举措、更严的监督、更暖的导向,推动这项制度从“纸面”走向“地面”,让劳动者休得安心、休得踏实,也让民生福祉在一次次真实休假中得到切实提升。(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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