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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领导干部“带头”带薪休假很有必要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6-8-6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河南出台带薪休假新政,其中包括: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休满休足,无法休假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报酬,鼓励3-7天弹性长假,异地务工人员适当倾斜休假时段,试行“周五半天+周末+年假”短途度假模式等要求。(8月6日《扬子晚报》)

    众所周知,带薪休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正当权利。然而在现实中,不少地方依旧存在“领导不休,下属不敢休”的职场潜规则,致使带薪休假沦为看得见、摸不着的“纸面福利” 。

    此次,河南出台带薪休假新政,其中明确提出领导干部要“带头”带薪休假,这无疑抓住了制度落地的“关键少数”,为破解“不敢休、不愿休、休不了”的困局打开了新的突破口。

    长期以来,一些单位形成畸形的工作氛围,把放弃休假当成敬业奉献,把加班时长当作评判工作态度的标尺。不少普通职工明明拥有休假资格,却心存顾虑,担心主动休假会被贴上消极怠工的标签,影响考核评优,即便提交休假申请,也时刻保持工作在线,休假变成“换个地方办公” 。尤其是当领导干部常年不休假,无形中就形成一种示范压力,下属即便身心疲惫,也不好意思申请休假,法定休息权便在人情与潜规则之中不断被稀释。

    河南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带薪休假,不是鼓励“躺平”,更不是倡导懈怠工作,而是在传递一个清晰信号——休假不是特殊优待,也不是偷懒松懈,而是一项必须保障的法定权益;评判工作好坏,看的是实绩成效,而不是熬时间、拼消耗。同时,鼓励领导干部“带头”休假,也能破除职场里的“休假耻感”,卸下普通职工的心理包袱,带动单位形成“应休尽休”的良好风气。可见,领导干部“带头”带薪休假很有必要。

    当然,领导干部“带头”只是第一步,落实带薪休假不能止于一纸号召,更要完善配套制度,堵住形式主义漏洞。一方面,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岗位统筹,完善工作交接机制,破解岗位无人接替的现实难题,简化休假审批流程,杜绝层层设卡变相限制休假。另一方面,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也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于拒不落实、变相剥夺职工休假权益的行为及时纠偏,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的,也要依规落实经济补偿,保障员工休假权益不打折扣。

    休息是为了更好地工作,保障带薪休假,既是守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也能释放消费活力,助力文旅市场发展。期待各地以领导干部“带头”为支点,把带薪休假真正落到实处,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安心休假、舒心休整,从而实现劳动权益与社会发展的双向共赢。(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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