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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 如厕需要放行条?别把校园管成“监狱”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6-10-20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广东实验中学附属江门学校晚自习上厕所要放行条”一事引发关注。网络视频称,该校学生晚自习如厕需放行条,条上有盖章,写有学生姓名、班主任姓名及班级,一个月仅10张。为何有的学校总和学生上厕所过不去?对此,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回应:因为个别学生经常以上厕所为由逃避晚修,在学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该措施仅对个别学生,并非面向全体学生。(10月20日澎湃新闻)

    尽管校方和教育局事后解释,该举措仅针对个别频繁借如厕逃课的学生,并非全校通用,但这套“配额如厕”的管控手段,依旧让无数网友感慨:部分学校的管理,早已生硬到把学生当成了需要时刻看管的“犯人”,彻底背离了教育的初心。

    不可否认,学校出台新规有其现实无奈。晚自习期间,少数学生假借上厕所之名离校闲逛、虚度时光,扰乱课堂秩序,给班级管理带来一定的困扰。校方想要整治逃课乱象、严肃学风纪律,这份初衷无可厚非。

    但殊不知,维护纪律绝不等于禁锢人性,规范秩序更不能牺牲学生最基本的生理自由。将如厕这种突发、本能的生理需求,量化为每月十张的固定配额,本身就是违背常识、不近人情的管理懒政。

    校园不是监狱,学生不是需要层层管控的囚徒。监狱式管理的核心是无条件约束、预设性惩戒,而教育的核心是尊重、引导与教化,两者不一而同。学生突发腹痛、肠胃不适、生理期不适等状况无法提前预判,一旦放行条用完,学生只能强忍身体不适坚持自习。这种严苛的规定,不仅可能损害学生身体健康,更传递出极端的管控思维——学校只看重纪律表象,却无视学生的身心健康与人格尊严。

    更值得反思的,是这种“一人犯错、全员受罚”的管理逻辑。少数学生的违纪问题,本该通过单独谈心、家校沟通、针对性监督等精细化方式解决。但校方为了图省事、求便利,竟然选择“一刀切”的强硬管控,用对待犯罪人员的方式约束所有学生,将全体学生预设为潜在的违纪者。这种“有罪推定”式管理,不仅会不断消解学生对学校的信任,而且也会压抑学生的个性与天性,让本该温暖的校园变得冰冷刻板。

    从严治校不等于严苛治人,纪律约束不等于禁锢自由。真正的优质教育,是严慈相济、情理兼具的治理,而非机械僵化、冰冷教条的管控。学校的职责是培育人格健全、身心健康的少年,而非驯服循规蹈矩、被动顺从的个体。

    良法善治,贵在有温度。期待我们的学校在校园管理中,不妨跳出简单粗暴的管理思维,用精细化、人性化的方式教育学生,管理学生。如此,才能让校规守护学生成长,让校园成为育人沃土,从而真正营造一个既有秩序、又有温情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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