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更应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要始终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时刻当好“法治先锋”,将法治思维融入组织工作全过程,以法治之力保障组织工作行稳致远。
一、以“学”筑基,在深学细悟中厚植法治信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组工干部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不仅要学好宪法法律,更要精通党内法规制度。通过部务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组工讲堂”等载体,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刻把握“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要摒弃“法治是虚功”的错误认识,将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硬指标”,推动党员干部从“被动遵守”向“主动践行”转变,真正让法治精神入脑入心,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
二、以“用”促行,在规范履职中彰显法治效能。“为官之义在于明法”,组工干部不仅要自身正、自身硬,更要将法治思维贯穿于选人用人、基层治理、人才服务的每一环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严格按条例办事,把好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关口”,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在基层党建中,要完善村(社区)依法自治机制,推动党建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在人才工作中,要依法保障人才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引育留用环境。要敢于对违规违纪行为说不,让法治成为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利器。
三、以“律”正己,在严于律己中树牢法治标杆。“其身正,不令而行”,组工干部的一言一行关乎组织部门的形象。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敬畏之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自觉用法治的戒尺衡量言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不仅要管好“八小时内”的工作圈,也要净化“八小时外”的生活圈,坚决不碰法律红线、不越纪律底线。要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民族强。组工干部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当好“法治先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以高质量组织工作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作者单位:河北省南皮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