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多数人都会留意保质期,避免买到过期食品,对身体造成损害。然而,多数消费者并不知道,我们身边的各类家用电器也有“保质期”,这些电器一旦超期使用,就可能形成安全隐患。记者调查发现,家电“超期服役”在人们的生活中普遍存在,有的已形成安全隐患。(8月15日《太原晚报》)
眼下,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彩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等家电产品已进入寻常百姓家中。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人往往存有“不到万不得已不添新”的心理,没到实在不能用时,一般都舍不得扔掉。有的家庭甚至一件家电用了修,修了用,一直要到完全不能用了才不得不进行更新,这无疑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家电长期使用过程中,因开机、关机的骤冷骤热,加上尘埃污垢侵蚀,一些部件逐渐老化、锈蚀,电器就会“带病”“负伤”服役,从而增加其漏电、燃烧甚至爆炸的危险。同时,很多家电内有汞和铅等材料的添加,使用年限久了,可能会发生有害物质外泄,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超长使用的家电本身能耗也会增加,用电量随之升高。这不但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也极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可见,家电“超期服役”确实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因此,笔者以为,家电不能“超期服役”应广而告之。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自2020年至今,陆续出台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标准,其中对各类家电产品均给出了建议使用年限,供消费者参考:吸油烟机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燃气灶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洗衣机和干衣机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电冰箱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家用净水机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可见,家电也有“使用期限”,绝不能“超期服役”。
笔者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与使用家电时必须切记三点:一是在购买家电时,要主动向产品销售人员了解电器产品安全使用知识和安全年限,或是认真查看产品说明书上的相关使用说明。二是安装家电前应查看产品说明书对安装环境的要求,特别注意不要把家电安装在湿热、灰尘多或有易燃、易爆、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三是多从安全、健康、环保、经济等角度考虑,充分认识到超期服役的家电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更换新的家电,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对居民进行必要的家电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从而避免家电“超期服役”而引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