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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卓璇:以“枫桥经验”为笔,绘就乡村和谐画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裴卓璇  日期:2025-8-11 字体: [大][中][小]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60多年前诞生的“枫桥经验”,如同基层治理的一盏明灯,为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指明了方向。乡村矛盾纠纷,看似是邻里口角、田埂之争、琐事摩擦,实则关乎民心安定、乡村稳定、振兴大局。唯有传承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才能让矛盾化解在萌芽、纠纷消弭于基层,为乡村注入和谐动能。

    化解乡村矛盾纠纷,要筑牢“预防关”,要织密“排查网”,要下好“先手棋”。“枫桥经验”的核心在于“防患于未然”,就像庄稼需要提前除草,矛盾也需提前预防。要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发现”,组织村干部、党员、乡贤组成“巡逻队”,走村入户听心声、田间地头察苗头,把宅基地纠纷、赡养争议、灌溉矛盾等隐患一一登记;要变“事后调解”为“事前疏导”,对可能引发冲突的导火索,如婚丧嫁娶中的攀比之风、土地流转中的利益分歧,提前介入做工作,用乡规民约、道德评议引导村民;要变“单一排查”为“多元联动”,联合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办定期开“碰头会”,共享信息、共商对策,让小矛盾不积累、大问题不发生。

    化解乡村矛盾纠纷,要激活“民间力”,要用好“乡土法”,要架起“连心桥”。“枫桥经验”的活力在于“依靠群众”,乡村的事,村民最有发言权,也最有解决力。可以推选德高望重的老人、公道正派的乡贤、返乡创业的青年组成“调解队”,他们懂方言、知民情、有威望,一句暖心话能化怒气,一个土办法能解难题;可以挖掘村规民约中的智慧,如“互谅互让”的处世哲学、“红白喜事简办”的约定俗成、“损坏赔偿”的朴素规则,让老规矩焕发新生机,成为化解纠纷的“活教材”;可以搭建“说事评理”的平台,在村委会设“调解室”,在村口树“议事牌”,在文化广场开“评议会”,让村民有地方说理、有机会表达,把矛盾摆上台面、把道理讲透讲明。

    化解乡村矛盾纠纷,要健全“长效制”,要完善“闭环链”,要提升“治理能”。“枫桥经验”的生命力在于“机制创新”,一时的化解不难,难的是长治久安。要建立“调解—回访—巩固”的闭环机制,矛盾解决后,定期上门看情况,防止问题反弹,对反复出现的纠纷,分析根源、对症下药;要完善“小事村调、大事联调、难事专调”的分级机制,邻里纠纷由村调解队处理,复杂矛盾由乡镇综治中心协调,涉法问题由司法所、法庭介入,让每个矛盾都有对应的解决渠道;要推动“传统经验”与“现代技术”结合,用微信群收集诉求,用大数据分析矛盾热点,用视频调解连线在外村民,让“枫桥经验”插上科技翅膀,提升化解效率。

    乡村和谐是乡村振兴的基石,矛盾纠纷是基层治理的考题。传承“枫桥经验”,不是简单照搬,而是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倾听民意,用智慧化解民忧。让每一个村庄都少些争吵、多些欢笑,少些隔阂、多些团结,让和谐之花在乡村处处绽放,为乡村振兴营造安定有序的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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