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输水管线穿越高速公路施工安全风险,保障工程施工及道路通行安全,近日,酒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与高速路政大队成立联合审查组对输水管道穿越G30连霍高速涉路工程开展了专项审查。
审查组通过查阅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材料以及现场实地踏勘,对工程核心要素进行重点核查。一是查审批。对施工单位报备的施工计划和方案,从加强安全管理的角度,合理调整方案,对审批事项、施工单位资质、安全技术状况和施工车辆、人员等逐一进行严格审核,并备案存档;二是查监管。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交通组织方案进行施工,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秩序混乱、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将依法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三是查安全。承建单位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施工规范要求,做好施工建设现场安全防护。施工期间,涉路部门将抽调专门警力指导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防护工作,防止因安全防护不到位、施工操作不规范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依法开展施工期间动态监管,全力保障高速公路施工安全与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川北高速公路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