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守护民生福祉的坚实屏障。唯有以刚性法治托底民生保障,用精准执法破解民生难题,方能让法治的“力度”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民生“温度”,实现法理与情理的交融、秩序与幸福的共生。
法治的“力度”是民生权益的重要保障。劳动用工权益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教育公平落实、养老医疗政策推进等民生领域的各类需求,都需要通过法治明确边界、筑牢底线。近年来,《民法典》细化物权、合同、人格权等民生相关权益,《食品安全法》强化监管守护群众饮食安全,《就业促进法》破除就业歧视保障平等就业,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完善与实施,以制度刚性抵御侵害民生的风险,为群众的获得感提供坚实法治支撑,充分体现了法治力度对民生底线的守护作用。
法治的“力度”还应转化为民生服务的温度。法治既有刚性约束的属性,也具备柔性惠民的特点。执法过程中避免“一刀切”,在合规基础上兼顾群众合理诉求;政务服务持续简化环节、优化流程,依托数据赋能减少群众办事奔波;司法服务下沉基层,通过法律援助、巡回审判等方式,提升群众维权的便捷性与高效性。无论是优化营商环境中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法治举措,基层治理中化解邻里矛盾的法治调解,还是防汛救灾中依法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实践,均展现了法治刚柔并济的特质,以力度规范秩序,以温度温暖人心,让法治条文融入群众日常,成为贴心的民生保障。
民生无小事,法治有担当。只有持续健全民生领域法治体系,确保各项民生政策有法可依、执法司法公平公正、民生诉求依法回应,才能真正以法治之力温暖群众人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筑牢法治根基。(沧州市运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