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律服务调 解详细内容
以“如我在诉”之心,一次性化解纷争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罗燃  日期:2025-12-16 字体: [大][中][小]

    近期,江油法院速裁团队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承办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深挖纠纷根源,发现当事人的亲属因案涉交通事故纠纷发生肢体冲突并演变为治安事件,一方因此住院治疗,另一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为此,法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就交通事故纠纷与健康权侵权纠纷一并展开调解,最终促成四方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当场以现金方式结清全部债务,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一次性化解”。

    这是江油法院速裁团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速裁团队自觉将“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融入审判实践,在个案办理中敏锐洞察潜在关联纠纷,将调解工作从“解决本案”转向“解决事端”。

    秉持“案件判决不是终点,事了人和才是目标”的办案理念,团队尤其注重对纠纷的后续督促履行和关联纠纷的联动化解,为纠纷实质性化解再添司法动能。对于有履行内容的案件,通过履行提示等方式,督促义务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同时,注重在案件审理中“诊断”潜在关联矛盾,加强调解疏导,力争“一案解多纷”——正如法官们常说的那样:“我们多想一步,多做一些,当事人就能少跑一次,少一份诉累。”

    为彻底实现案结事了,凡结案后当事人主动表示希望在法院主持下以现金方式化解多方债权债务的,速裁团队积极组织多方当事人现场调解,以“一手调解、一手付钱”的方式,让纸上权益瞬间变为真金白银,从根源上杜绝了调解协议后期可能面临的履行风险,收获了当事人的强烈“点赞”。

   “法官不仅仅是在审判案件,更是在修复社会关系。”江油法院速裁团队负责人表示。通过将“如我在诉”的意识与多元化解机制深度融合,团队不仅高效审结了案件,更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强劲的司法动能。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