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整个检察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高标准定位、高站位规划、高品位创建,明确“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奋斗目标,用好“四个抓手”,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日前,该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抓组织领导,凝聚创建合力。该院领导班子始终把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作为全面推动各项检察业务的依托和动力,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调度,组织召开干警大会、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制作创建宣传栏等形式,促使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了“人人重视,个个参与,全面进步”的良好局面。
抓机制建设,夯实创建基石。该院以文明创建为导向,以高质效办案为切入点,对照活动内容要求,建立涵盖遵章守纪、创新精神、业绩效果、检察形象等多方面的相关机制。将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奖优惩劣。完善督查机制,成立创建工作督查组,加强动态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推进创建工作。
抓优良传统,增强创建意识。该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创建节约型机关;开展“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行动,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引导干警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
抓文化建设,营造创建氛围。倡导干警健康业余生活,建立“书画苑”,加强文艺素养提升;建设检察文化走廊,展览干警自己的摄影作品;成立了乒乓球队、羽毛球队不定期地开展活动,以健康的文化陶冶干警的情操;多次参加县八段锦比赛、省法治专场晚会等文体活动,塑造团结向上的集体荣誉感。(作者单位: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