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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岗处的“意外相遇”:法院在单元门旁扣下“隐身”车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艾孜孜江•;吐尔洪  日期:2025-8-1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居住的单元门旁,一场看似偶然的“相遇”,成功扣押了一辆登记在他人名下、却由被执行人实际控制的“隐身”车辆,顺利执结一起债务纠纷案件,让胜诉权益落到实处。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被执行人一直以“名下无财产”为由消极应付。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长期开着一辆汽车,虽登记信息显示为他人所有,但从保险缴费到日常保养,均由被执行人经手。执行法官核查后,确认该车辆实际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具备执行价值。

    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团队根据被执行人“早出晚归”的作息特点,算准其驾车返家的时间窗口,悄悄在其居住的单元附近布控。当被执行人轿车驶入小区,刚把车停在单元门旁的空地上,转身准备上楼时,早已等候在此的执行法官主动上前--这场“意外相遇”并非偶然。

   “这辆车看着眼熟,是你常用的吧?”法官亮明身份后,出示了扣押裁定和一沓证据:保险单上的缴费人签名,加油站缴费记录.....面对铁证,被执行人试图以“借朋友的车”辩解,但在法律条文的清晰释明下,最终配合着完成了扣押手续。

    随后,车辆经过双方议价,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成功办理过户,案结事了。这场门岗处的“偶遇式”执行,精准锁定了隐匿财产,又以巧妙破解了“登记与实际不符”的执行难题,让司法权威在细节处予以彰显。(作者单位:泽普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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