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生产物资,关系到电力、通信等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行。然而,总有一些人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财物,走上违法犯罪的深渊。近日,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令人深思的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两个月内连续作案4次,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案件回顾:
田某与李某原本在英吉沙县某新建医院工地打工,因经济拮据,逐渐心生邪念。二人将目光瞄准了楼栋配电室电缆。2024年4月22日深夜,二人进入配电室,田某负责在门口处望风,李某使用钢锯盗窃长度5米左右电缆线,并将其分段、剥皮后拿回工地宿舍,当日下班后二人骑电动三轮车前往废品收购站将该盗窃电缆线铜芯以每公斤50到60元价格出售,获利1730元,每人分得865元。
2024年5月8日,尝到甜头的二人以同样的方式获利2010元,李某分得1010元,田某分得1000元。
2025年5月10日、5月3日,李某独自先后两次前往地下室盗剪电缆,从中获利1700元。
警方接到报案后,将其二人抓获。经鉴定,田某和李某盗窃的电缆线市场价格共计15121.503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电缆,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被告人田某、李某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未交付使用的电缆线,导致需要重新铺设电缆线,对公共安全和生产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且盗窃次数较多,综合二人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田某拘役4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提醒:
电缆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 “血管”,盗窃电缆的行为不仅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引发电力中断、通信故障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任何人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企图通过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取财物。一次犯罪行为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法律是公正且严肃的,任何触犯法律红线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制裁。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财富观,通过合法劳动创造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