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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苇:常怀“无我”之心 勇担“有我”之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胡小苇  日期:2026-8-6 字体: [大][中][小]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这一重要论述,道出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在新时代的赶考路上,唯有常怀“无我”之心,方能不计个人得失、不务虚功虚名;唯有勇担“有我”之责,方能知重负重、善作善成。

    持“无我”之心,首在破除私心杂念,校准价值坐标。政绩为谁而树,是政绩观的根本问题。倘若心中“我”字当头,就容易在名利面前患得患失,在评价标准上唯上唯数,在决策行动中重显轻潜。“无我”之心,并非否定个人价值,而是跳出小我格局,将个人抱负融入事业全局,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这就要求在谋划工作时,少算个人升迁的“眼前账”,多算民生福祉的“长远账”;在推进落实时,少搞锦上添花的“形象活”,多做雪中送炭的“实在事”。

    担“有我”之责,贵在主动担当作为,扛起时代使命。“无我”之心最终要落脚于“有我”之责,否则便成空谈。责任不是抽象概念,而是面对矛盾迎难而上的勇气,是遇到问题不推不绕的自觉,是日复一日精益求精的坚守。“有我”之责,意味着不因岗位平凡而消极懈怠,不因任务艰巨而畏缩退避,不因条件受限而无所作为。在改革发展主战场、基层治理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每一个岗位都是责任链条上的关键一环。以“有我”之姿履职尽责,就要把该扛的担子扛起来,把该守的阵地守牢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增长才干,在攻坚克难中锤炼作风,真正让责任成为推动事业前进的强劲动力。

    持“无我”之心与担“有我”之责,统一于实干实绩的生动实践。“无我”之心为尽责提供正确方向,避免蛮干盲动;“有我”之责为“无我”之心提供实现路径,防止空谈清议。真正正确的政绩观,既体现在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的胸怀上,也体现在积尺寸之功、尽精微之责的行动上。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既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又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既尊重客观规律,又发挥主观能动性;既立足当下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夯实发展根基。如此,方能在平凡中创造非凡,在尽责中实现价值。

    政绩观是一面镜子,照见初心使命;也是一把尺子,衡量担当作为。常修“无我”之心,常践“有我”之责,广大党员干部就能在时代洪流中找准定位,在为民服务中书写忠诚,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回应群众期盼,交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异答卷。(四川省广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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