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4月11日,他在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一家餐厅就餐,实际消费156.9元,结账时账单却显示“优惠-0.1元”,最终被收取157元。该网友告诉记者,因为是结账后才发现,没有时间与商家理论就离开了,他觉得这种“反向抹零”行为明显不合理。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将前往涉事餐厅现场核查结账系统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4月14日经视直播)
其实,在消费者和商家的消费交易中,结算时出现几毛几分零头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一般情况下,商家往往会选择“让利”给消费者,把几毛几分的零头给抹了,这既显得商家的大度,又让消费者有一种被优惠的感觉,可谓是一种双赢。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商家却不这样做,而是采取“反向抹零”的做法。比如,此次这名消费者实际消费156.9元,但商家却收取157元,还大言不惭地在账单上显示“优惠-0.1元”。表面上看,虽然只有区区一毛钱,但试想一下,如果商家对每一位消费者都采取“反向抹零”的做法,那累加起来可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这种做法无疑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是一种地地道道的消费侵权行为,不仅有违商业道德,而且也涉嫌违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这里所说的“计量”,其实就是指“分角不得随意抹零”。可见,商家“反向抹零”已违反公平交易的法律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
对商家这样的“反向抹零”必须零容忍。首先,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既要经常性地对商家是否存有“反向抹零”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又要督促商家“按实结算”,不得对消费者实施“反向抹零”的消费侵权行为。
其次,相关执法部门对商家“反向抹零”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等多种处罚机制,让无良商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失信代价”,更付出“停业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买卖交易契约。
其三,消费者一旦遭遇“反向抹零”消费侵权行为,应学会“较真”,不妨积极大胆地向市场监管和消保委等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任凭商家“反向抹零”。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商家的诚信教育和商业道德教育,让商家自觉远离“反向抹零”的消费侵权行为,既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赞誉,又赢得更多的回头客,从而把生意做活、做大、做强。否则,如果商家动辄“反向抹零”,那势必既“坑”了消费者,又“毁”了自身形象,更“砸”了自家生意。如此,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