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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装修遇“跑路” 法院调解挽损失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黎丹凤  日期:2026-3-24 字体: [大][中][小]

   “本想早日住进新房,没想到装修公司拿钱后活没干完就‘跑路’了!”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装修合同纠纷,为业主单某挽回经济损失,既化解了矛盾,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原告单某为打造理想家居环境,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承接其房屋装修工程。合同明确约定:施工期限自2024年6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总价款8.5万元。装修过程中,单某按照施工进度及被告要求,累计支付装修款10.5万元,然而,就在装修工程尚未完工之际,被告装修公司却无故擅自退场。眼看约定的竣工日期早已届满,单某多次与装修公司沟通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单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该装修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装修纠纷直接关乎群众居住权益,虽是“小案”,却连着民生“大事”。调解过程中,法官仔细梳理案情,核查合同条款、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一方面向该装修公司释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指出其无故退场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返还超额款项、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倾听装修公司的实际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某装修公司欠原告单某装修款3.2万元,被告于21个月内分期付清,并支付违约金1000元。至此,这起装修纠纷在法院的主持下圆满化解,单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法官提示:

    随着家居装修需求日益增长,装修合同纠纷也时有发生。为帮助大家规避风险,法官结合审判实践给出以下提示: 

    签订规范书面合同。务必使用正式合同文本,明确装修项目、施工期限、价款结算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避免口头约定或合同内容过于简单。

    谨慎支付装修款项。按照施工进度分期支付费用,避免提前超额付款,同时保留好所有付款凭证(转账记录、收据等),确保款项支付有据可查。
注重证据留存。装修过程中若涉及项目变更、工期调整等事项,应及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遇到施工质量问题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为维权提供支撑。

    理性化解纠纷。发生争议后,优先与对方协商沟通;协商不成时,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诉讼、调解等法律途径解决,切勿采取过激行为加剧矛盾。

    民生无小事,司法有温度。法院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法治精神融入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用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单位:泽普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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