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法是前提,无论是将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载入宪法,还是回应数字时代需求、推动离线休息权纳入立法考量,都体现了法律对社会发展的精准适配。严格执法是关键,只有让法律条文从纸面落到实处,规范公权力运行,才能杜绝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的现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底线,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破除地方保护主义,让每个司法案件都成为公平正义的生动注脚,才能筑牢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立法。立法需立足民生需求与时代发展,既传承 “民惟邦本” 的传统法律文化精髓,又回应现代社会治理需求。“十四五” 期间,民营经济促进法、粮食安全保障法等 53 件法律议案、150 件次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为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筑牢制度屏障,彰显了 “立法有根,公平为基” 的法治原则。这种科学立法既衔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吸纳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让法律体系兼具民族特色与时代价值。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落地见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重要支撑。通过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建设,结合线上平台赋能,优质法律资源正跨越地域鸿沟惠及偏远群众。公证服务 “三减一增”、户政业务 “跨省通办” 等举措落地,60 余项交管便民措施惠及群众 60 多亿人次,用效率彰显法治温度。与此同时,“谁执法谁普法” 机制深入实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层 “法律明白人” 培养等行动,推动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成为社会共识。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为法治的灵魂,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其核心要义在于以人民为中心守护公平正义,让法治成为国家与社会的共同信仰。(李村镇邓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