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本是农民丰收的喜悦时刻。然而,在河南某村的玉米地、山东某镇的花生田,却接连出现令人痛心的场景:庄稼还未完成收割,数十名村民便手持麻袋、镰刀涌入田间,不顾农户的阻拦,疯狂抢夺尚未成熟的作物,原本整齐的农田瞬间变得狼藉不堪。农户李大哥看着被踩烂的玉米秆,红着眼眶说:“一年的辛苦就快有收成,却被人这么糟践,这日子咋过啊!” 这种 “未收先抢” 的哄抢行为,不仅践踏了农民的劳动成果,更破坏了乡村的公序良俗与社会秩序。
哄抢未收割庄稼的行为,看似是 “占便宜” 的小恶,实则藏着多重隐患与危害。从经济层面看,农民春耕、夏耘、秋种,投入了大量的时间、金钱与精力,一场哄抢可能让他们全年的辛劳付诸东流,甚至背负债务,加剧 “种地不赚钱” 的焦虑,打击农业生产积极性。从法律层面讲,这种行为并非 “法不责众” 的小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构成聚众哄抢罪,参与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处罚。此前,某地就有 7 名参与哄抢花生的村民,因涉案金额较大被依法判刑,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更严重的是,哄抢行为还会引发冲突,曾有农户为保护庄稼与哄抢者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双方受伤,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彻底破裂,给乡村治理埋下隐患。
深究哄抢现象背后的原因,既有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存在 “法不责众” 的侥幸心理,也与监管响应不及时、宣传引导不到位有关。一些村民认为 “大家都抢,我不抢就亏了”,将违法行为当成 “集体福利”;部分农村地区地域广阔,农田分散,一旦出现哄抢苗头,村干部或执法人员难以及时赶到制止;此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不足,许多村民不清楚哄抢的法律后果,最终在盲目跟风下触犯法律。
制止农田哄抢行为,需要多方合力、标本兼治。一方面,要强化法律震慑,公安机关应加大对哄抢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让 “伸手必被捉” 的观念深入人心,打消村民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基层组织要提前防范,通过村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农田保护的法律法规与道德准则,同时组织党员、志愿者成立巡逻队,在丰收季加强农田巡查,及时劝阻苗头性行为。此外,还可通过评选 “文明农户”“诚信村民” 等活动,营造 “尊重劳动、守法光荣” 的乡村氛围,从思想根源上杜绝哄抢行为。
农田是农民的 “命根子”,丰收的庄稼是乡村振兴的希望。每一份粮食都凝结着农民的汗水,每一次哄抢都是对劳动的亵渎、对秩序的破坏。只有让法律长出 “牙齿”,让道德深入人心,才能守护好农民的劳动成果,让乡村的丰收季真正充满喜悦,让农业生产在有序、公平的环境中稳步前行。(荒佃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