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区居民庞某因山林砍树审批被拒,心情焦灼地前往三里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寻求调解,这一事件源于一场持续多年的山林承包纠纷。
事件背景:三十年承包合同引发后续争议
2005年,社区某生产队将山林承包给A和B,双方约定承包期为30年。然而,到了2015年,在第二次缴纳租金的节点,该生产队以租金过低为由,提出让A和B提高租金。在未取得B同意的情况下,全队户主(包括A在内)召开会议并签字同意,将该山林转包给C。
此后,山林承包权几经流转。C在承包7年后,于2022年将山林再次转包给了庞某。期间,自2015年起,A和B便未再向该生产队缴纳租金,也未对该片山林进行护理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山林承包期20年内受法律保护。
矛盾爆发:两份承包合同致砍树审批遇阻
2025年9月,庞某因经营需求,向审批部门申请砍树。此时,B 突然拿出2005年与生产队签订的30年山林承包合同,以自己仍是合法承包人为由阻止审批。审批部门在核查时发现,同一片山林存在两份承包合同,一份是2005年A、B与生产队签订的30年合同,另一份是2015年该生产队与C签订的转包合同(后流转至庞某),基于合同效力争议,最终不予审批。
更让庞某焦虑的是,其与C签订的承包合同将于2025年12月到期,若无法及时完成砍树相关事宜,将面临不小的经济损失,无奈之下,庞某只好向三里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建议:提交关键材料重申合同履行状态
调解员在详细了解事件经过、梳理相关证据后,为庞某给出了调解建议。调解员指出,2015年生产队在召开户主会议时,虽未取得B同意,但A作为原承包方之一参与会议并签字,且此后A、B均未履行缴纳租金和管理山林的义务,可视为其对原30年承包合同的履行意愿已终止。
据此,调解员建议庞某将2015年生产队户主一致同意转包给C的会议记录,以及当时签订的转包合同提交至审批部门,同时以2005年签订的30年承包期合同已不再履行为理由,再次申请砍树审批,以此明晰山林承包权的实际归属,推动审批流程顺利进行。目前,庞某正按照该建议准备相关材料,后续进展有待进一步关注。(作者单位: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三里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