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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司法所:坟山林木受损引纠纷 调解员巧解项目矛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永亮 彭剑宇  日期:2025-9-26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在三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里,6名村民代表握着调解员的手感慨道“没想到这么快就能达成一致,真是太感谢调委会了!”。经过多轮耐心调解,当地风力发电项目施工方与受损害村民就施工损毁财物及土地占用问题达成和解协议,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施工改道起冲突 多项损失引争议

    据了解,某风力发电项目在三里镇推进过程中,因施工需要临时调整运输便道走向。施工方在未与村民充分协商的情况下便展开作业,导致施工现场出现多项损害:不仅误毁村民集体所有的桉树、松树,还对家族祖坟造成不同程度毁损,同时占用了多户村民的个人土地及村集体土地,涉及青苗、地面附着物、坟山及土地等多重损失。

    纠纷发生后,村民迅速与施工方交涉。施工方虽认可存在操作疏漏,但双方在树木价值评估、坟山修复标准、土地占用补偿金额等核心问题上分歧较大。多次自行协商无果后,村民代表与施工方面向三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了调解申请。

    多维调解破僵局 情理法融合寻共识

    接到申请后,三里镇调委会立即启动纠纷化解程序,组建由平安法治办、司法所和派出所的调解员组成的专项调解小组,按照“听诉求、查事实、明法理、讲情理”的工作思路推进调解。调解员首先赶赴施工现场实地勘察,逐一核对受损树木数量、坟山毁损程度,丈量被占用土地面积,固定现场证据;随后分别与村民代表、施工方负责人进行“背靠背”沟通,全面掌握双方核心诉求与利益底线。

   “风电项目是清洁能源重点工程,对地方发展有长远益处,但施工必须依法依规,不能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调解现场,调解员一方面向施工方宣讲关于征收征用土地补偿的相关规定,明确其未协商先施工的行为不当;另一方面结合当地风俗人情,向村民解释项目建设的公共价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针对争议最大的坟山补偿问题,调解员参照本地坟地征收补偿惯例,提出“修复原貌 + 精神抚慰”的解决方案;对树木损失则依据市场价格核算补偿标准,最终找到双方利益的 “最大公约数”。

    协议落地双满意 基层治理显效能

    经过细致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施工方一次性赔偿村民桉树、松树的林木损失;一次性支付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款、临时便道使用费;对毁损的坟山按民俗标准进行补偿;限期完成施工道路沿线的安全隐患清除,确保村民出行安全。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三里镇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 的生动实践。通过整合平安法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多方力量,运用“法理 + 情理”的调解方法,既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作者单位:贵港市覃塘区司法局三里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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