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容易讨债难,当债权人遇上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讨债之路更是荆棘丛生。在这场漫长的追款拉锯战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法律又将如何为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一、基本案情
2010年,王某与白某尚处于关系友好,往来密切,基于这份情谊,王某将20000元借给白某,未料此后十余年还款之路漫长且艰辛。王某一直持续向白某催款,白某却始终未能履行还款承诺。直到2025年,面对依旧未偿还的借款,王某无奈选择诉至法院,希望借助司法的力量维护自身权益。
二、法院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审查了该案是否过了诉讼时效。经审查王某从借款至起诉期间在持续通过短信、微信及通话方式催要借款,并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其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多次主张权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最终,法院认为王某的债权自中断之日重新计算,遂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因王某的诉讼请求中要求白某一起归还利息,对这部分法院认为,若双方对借款利息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白某还需按照约定支付利息;若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白某需按照相应利率标准向王某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本案审理过程中因王某放弃对利息部分的主张,法院最终判决白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王某借款本金20000元。案件受理费由白某承担,以体现法律对债权人维权的支持以及对债务不履行行为的规制。
三、法条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借款利息、逾期利息等计算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用以规范民间借贷中的利息相关争议 。(作者单位:泽普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