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干的,你扶啥?” 近日,甘肃白银的周女士发视频称,今年5月,她在小区遛狗时发现一位坐轮椅的老人栽倒在沟里,主动跳下施救并呼喊家属,三名路人前来帮忙。最后,老人家属却称是周女士的狗将老人扑进沟里。(8月8日《潇湘晨报》)
按说,路遇老人摔倒,好心人上前扶一把,这是做好人好事的一种体现,理应得到老人和家属的真诚感谢。但生活中,好心人“扶老人”反被诬陷的新闻时有发生。2006年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就是一个例子。好心人“扶老人”反被诬陷的事件发生多了,这让很多人对“路遇摔倒老人扶不扶”产生了害怕和恐惧,因而,很多人往往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而选择视而不见,直接绕道走人。
其实,好心人“扶老人”反被诬陷,也分几种原因,比如:有的老人年纪大了,自己怎么摔倒根本就不知道,总以为是“扶一把”的人不小心碰倒了自己,而诬陷扶人者;再如:有的老人家属不在现场,当家属来到现场后,便仅凭老人一面之词,就断定是扶人者碰倒了老人,而诬陷扶人者;还有一种原因,那就是摔倒的老人和家属都不想自己出医药费,便故意把责任推给了扶人者,而故意诬陷扶人者。但笔者以为,不管出于哪种原因,好心人“扶老人”反被诬陷,这都不是一种好现象。试想,好心人“扶老人”屡屡反被诬陷,还会有人愿意“扶老人”吗?答案不言自明。
此次,甘肃白银的周女士“扶老人”反被诬陷事件,虽然经过警方调查取证还了扶人者的清白,但老人家属却依然没有诚心诚意地向周女士道歉,这无疑让好心人寒了心。
如何让好心人“扶老人”不再反被诬陷?笔者以为,还需多方发力。一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介入调查取证,比如,查看路口监控摄像设备,判断事件的真伪,或者收集路人证词,还原事件真相,让扶人者的正义得以伸张,让讹人者的丑态得以揭穿。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大力弘扬正能量,给予扶人者更多更高的褒奖,比如,为扶人者颁发见义勇为证书和奖励,或者通过让扶人者上电视、上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方式,让更多的人看到好心人“扶老人”的善举被认可、被赞誉。
当然,相关部门也应对诬陷者给予必要的处罚,比如,实施一定的经济处罚,让诬陷者付出必要的经济代价,或者给予治安处罚,甚至追究民事责任,让诬陷者付出法律代价,通过“双处罚”,倒逼类似“扶老人”反被诬陷事件越来越少,从而让“路遇摔倒老人扶不扶”不再成为一道两难选择题。(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