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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桑涧镇:巧用“情理法”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曹姗姗  日期:2025-8-4 字体: [大][中][小]

    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问题发生,定远县桑涧镇巧用“情理法”三字诀,轻松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真正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落到实处。

    动之以“情”,消融对立促沟通。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村组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走入农户家中和村民唠家常,将亲情、友情、人情等贯穿到调解当中,进行思想疏导,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最终把矛盾纠纷化解,把双方的怨气打消,从而让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更“顺”,使当事人心中更“服”。

    晓之以“理”,权衡利弊明方向。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线索进行提前介入,将道德伦理规范、公序良俗结合运用,贯穿到纠纷化解过程中,在双方当事人核心纠纷问题上重拳出击,通过讲道理、摆事实等方法帮助当事人理清事实脉络,同时权衡双方责任与利益,提出合理性解决方案,进一步提高化解效率。

    诉之以“法”,明晰义务破僵局。组建具有调解基础、技能和威望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在矛盾调解过程中将法治宣传贯穿到调解过程中。同时由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等给双方当事人讲清法律法规,提供相应法律解释,让当事人理清自身应该承担的责任与履行的义务,引导矛盾双方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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