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近日,集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以发生在群众身边鲜活案例为旁听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
简要案情:
2021年10月至11月间,尹某在明知徐某未办理采伐审批手续情况下,与徐某合谋由徐某非法砍伐自家山场林木,尹某负责出售涉案林木共计37株,立木材积33.1932立方米。徐某、尹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庭审中,检察官结合案件证据和森林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法律责任、社会危害进行了深入剖析,用“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以案释法,直观展现了破坏森林资源的法律后果。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随即开展现场普法,向村民们发放保护森林资源宣传单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手册,讲解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引导村民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凝聚起 “全民监督、共同守护” 的生态保护合力。
将庭审“搬”进村子,让村民们直观感受到滥砍盗伐的法律后果,用“身边案”警醒“身边人”,把写在纸上的法律条文刻在群众心理。
下一步,集安市检察院将积极推动检察履职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让普法工作走进乡村、贴近群众,不断推进普法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