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如同一股强劲的清风,吹散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阴霾,让务实、清廉、为民的新风正气在中华大地蓬勃生长。在这场深刻的思想洗礼与实践变革中,“常照小事小节这面镜子”成为每一位党员干部修身正己、干事创业的重要准则。
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思想和作风的变质滑坡,“魔鬼”往往就潜藏在“不起眼”的小事小节中。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小事小节绝非小事一桩,它与大事大节紧密关联,是党性原则的直接体现。个别党员干部“栽跟头”、犯错误,正是从小事小节的失节失范开始的:把一次违规吃喝当作拉近情感距离的小事、将一点小恩小惠看成正常人情往来……然而,就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行为,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让一些党员干部逐渐走上了“张口要、伸手拿”的歧途,最终越陷越深、难以自拔。
深刻剖析其中原因,主观上,是这些党员干部自身党性修养出现了松动,纪律意识变得松弛,在各种小恩小惠的诱惑面前丧失了抵抗力;客观上,小事小节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容易被忽视,就像隐藏在草丛中的陷阱,稍不留意就会陷入其中。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相互交织、互相影响,构成了踩红线、“闯红灯”的诱因。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党员干部正是在小事小节中麻痹大意,抱着“芝麻绿豆大的事无伤大雅”的心态,在细节细微处放松了自我要求。他们以所谓的人之常情、“下不为例”为借口,在规矩的边缘“兜圈子”“搞变通”“打折扣”,最终把违规违纪的“雪球”越滚越大,直至积重难返。
小事小节,看似微不足道,实则是一面反映党性修养、工作作风的“透视镜”。古人云:“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在违法乱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往往是从忽视小事小节开始的。一顿不该吃的饭局、一份不该收的礼品、一次不该有的违规操作,看似不起眼,却如同一颗颗“毒瘤”,逐渐侵蚀着党员干部的灵魂,消磨着他们的意志,最终导致党性丧失、原则失守。反之,那些在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往往能够坚守初心,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焦裕禄同志在兰考工作期间,即便身患重病,也依然坚持深入基层,与群众同甘共苦。他从不搞特殊化,生活简朴,一件旧大衣穿了多年,补丁摞补丁。正是这些看似平凡的小事,彰显了他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和永远铭记。
“正心以为本,修身以为基。”守住小事小节,不是一阵子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在一时一事上守住小节、把住细节或许并不困难,但要在时时事事上都做到慎独慎微,却绝非易事。纠正“小事无妨”“小节无害”的错误认识,关键要在第一次、第一步上严于律己、守牢底线。在小习惯、小爱好上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作风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对纪律作风的一次全面再检阅、再提升。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时时揽镜自照、事事立身正行,以“尺寸之功”补住“小窟窿”、纠正“小错误”,让“小节”不失范、“小事”不逾矩,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