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6 月 15 日 17 时 55 分,正值晚高峰时段,天色渐暗,赵某(持 A2 型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新 AVXXX5 号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敦煌市敦七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车辆行驶速度较快,行至七里镇润信加气站路口时,因酒精影响反应迟缓,未能及时观察到对向行驶的车辆,与胡某驾驶的甘 FAFXXX号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发生猛烈碰撞。撞击导致长安车的车头部分严重变形,车灯破碎,保险杠脱落;北京现代轿车的车身侧面也受到撞击,车门凹陷,车窗玻璃出现裂痕,双方车辆部分受损,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敦煌公安交警接到报警电话,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交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设置警示标志,疏导过往车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同时,依法对赵某进行酒精检测,使用专业的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呼气检测,并全程录音录像,固定相关证据。医护人员也抵达现场,对双方驾驶员进行初步的身体检查,确认无人受伤。
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交警部门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依法对赵某的酒后驾驶行为作出严肃处理。
敦煌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会导致驾驶人视力下降、反应迟钝、判断失误,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切勿心存侥幸,自觉做到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