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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被告现身说法,青山之痛警钟长鸣——通铁法院巡回法庭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以案释法护青山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闫晗  日期:2025-6-12 字体: [大][中][小]

    国徽高悬,法槌轻落。6月11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海军亲率审判团队,将巡回法庭“搬”到了梅河口市小杨乡政府,公开审理七十七岁的被告人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六十余位村民屏息旁听。这场开设在乡亲“家门口”的审判,以湿润泥土气息为背景音,既彰显了通铁法院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类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高度重视,更践行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初衷。

    一、十亩林地的生态之痛:古稀老农的迷途与救赎

    2022年10月18日,被告人张某承包了梅河口市小杨乡某村的2.67公顷林地。2023年,被利益驱使的他,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10.35亩林地开垦成耕地种植玉米。这片承载着涵养水土、抵御风沙使命的一般公益林与退耕还林工程林,在他的锄头下,植被严重毁坏,生态伤痕累累。2025年1月20日,张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并在案发后积极开展还林工作。从破坏者到补救者,他的转变,不仅是个人的救赎,更成为生态保护路上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

    二、判决书末页的司法春晖:法官寄语中的法理与温情

    在巡回法庭上,当判决书缓缓展开,最后一页的法官寄语如春日暖阳,照进每个人心间。“土地乃生存之基,公益林更是子孙后代共享的生态屏障……”这一字一句,既是对张某的劝诫,也是对生态保护重要性的深刻诠释。法官用饱含深情的文字,将林地的重要性娓娓道来,既指出张某行为的错误,也理解他的无奈,更强调法律的底线不可触碰。

    考虑到张某古稀之年、初犯且自首悔过,法院依法从轻判处缓刑。这份判决,不是冰冷的惩戒,而是充满希望的指引,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满含温度,给予迷途者重新出发的机会。

    三、普法课堂开进乡间:巡回庭审后的法治浸润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穿梭在村民中间,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普法宣传单一一递到村民手中。法官更是耐心十足,与村民们面对面,一字一句、深入浅出地为村民讲解法律条文。从林地保护的意义,到违法占用的后果,从张某的真实案例,再到日常生活中的注意事项,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晦涩的法律知识转化为村民听得懂、记得住的道理。村民们或皱眉思索,或频频点头,“以前觉得种点地没啥,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一位村民感慨道。在一问一答之间,法治的种子已悄然播撒在乡间土地上,生根发芽。

    四、国徽红守护生态绿:多部门联合回访见证“毁林”变“复绿”

    普法课堂结束后,法官带领审判团队会同梅河口市检察院检察员、小杨乡政府工作人员及林业部门技术人员,走进张某曾开垦的林地。眼前的10.35 亩土地已整齐栽种上红松苗,新抽的嫩芽在风中舒展。林业技术员蹲下身拨开泥土,仔细查看苗木根系:“成活率超过 90%,补种措施很到位。”张某鬓角的白发被汗水浸湿:“法官们教我明白,种树就是种良心。”

    国徽的红与树苗的绿在林间交织,构成特殊的司法回访场景。“生态司法不仅要判得准,更要看得住。”林法官说,“每一棵树苗都是司法守护生态的见证。”这场从庭审到复绿的闭环行动,让“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初衷延伸为实实在在的生态修复成果。

    这场开在乡间的巡回法庭,只是通铁法院守护生态、服务群众的一个小小片段。下一步,通铁法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让巡回法庭成为普法的流动课堂,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用有温度的司法判决守护生态红线,用接地气的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让更多人成为生态保护的践行者、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守护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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