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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博:汲取霸州“三乱”教训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孙博  日期:2021-12-2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国办督查室曝光了河北省霸州市出现的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国办督查室派员明察暗访后发现,11月份,霸州市13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出现明显的运动式执法,当月入库罚没收入4729.57万元,是1—9月月均罚没收入的80倍。最典型的东杨庄乡,从10月1日至12月6日共67天,摊派收费合计455.6万元,其中11月份摊派收费429.3万元,是1—9月月均罚没收入(0.45万元)的945倍。经国办督查室跟踪督办,截至12月16日15时,霸州市已经向2200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款5472.82万元。

    面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当地企业为了今后的发展只能“哑巴吃黄莲”,交钱买平安。这些问题反映出个别部门、干部掌握规则制定权,罚谁、怎么罚、罚多少都由个别部门及官员说了算,缺乏有效监督和制衡。面对以上现象,除了要及时处置相关部门、人员外,更要反思如何开展好纪检监督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杜绝执法权力滥用。纪检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严格监督对与群众密切相关“小微权力”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边界”,确保监督到位,把监督贯穿于“小微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各级纪检部门要定期对各部门开展“权力体检”,对所管辖范围内权力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给出贴合实际的“体检报告”。

    二、持续筑牢廉洁初心,维护市场主体权益。各级纪检监督部门要不断开展警示教育,切实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筑牢廉洁初心,把好用权的“方向盘”,系好廉洁的“安全带”,为党分忧、为民谋利,不辜负党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沧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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