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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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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85年1月10日至21日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关于建立“教师节”的决定,关于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86年1月10日至20日举行。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经营企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草案)》,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提请批准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议案,国务院关于提请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的议案。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关于召开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批准长江南京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关于将广播电视部改为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决定。

  1993年1月10日《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从今日起开始实施。

  1991年1月10日 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1年1月10日 国家禁毒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研究确定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工作章程和组建办事机构等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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