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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封杀旅游案
来源/作者:元勇    日期:2014-12-3

2012年7月,广东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为了拓展业务,在广东云浮市新兴县由其分公司开展了“广州一日游”旅游业务。此业务的开展,直接触动了交通运输部门的利益。于是,新兴县交通局以非法营运名义,多次向广东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开出罚单,要求其停业;旅行社通过法院诉讼,除一次胜诉外,均以败诉告终。

 

旅行社执行的是《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手续齐全;交通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也是交通法规。

 

据反映,新兴县的“广州一日游”每位游客的费用是80元人民币,当地客运站到广州的往返票价是140元左右(有浮动),“一日游”冲击了运输市场,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才造成了这场官司。

 

交通局已逼迫旅游公司写保证停止营业,否则见一次罚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