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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凤军:景区工作人员踩死松鼠,佛祖脚下岂无敬畏心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苗凤军  日期:2026-8-24 字体: [大][中][小]

    8月21日有游客向媒体反映称,四川乐山大佛景区一男子将一只小松鼠活活踩死。视频显示,松鼠被该男子踩在脚下,游客制止“别踩死它”后,对方又多次补脚。(2026年8月22日青岛新闻网)

    乐山大佛本是劝人向善、慈悲为怀的文化地标,然而就在这片承载悲悯文化的景区之中,却上演了当众残害小动物的残忍一幕,强烈的反差令人唏嘘。松鼠只是在林间觅食嬉戏,偶然来到游人身边,既没有攻击人类,也没有造成任何危害,本是给游览增添生趣的小生灵。面对毫无威胁的小动物,涉事男子非但没有包容之心,即便遭到游客当场劝阻,依旧继续施暴,此种漠视生命的行为,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据了解,景区出没的赤松鼠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受相关法律保护。无论是普通游客还是景区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自觉加以保护。尤其如果涉事人员为景区工作人员,更应当以身作则,承担起爱护景区野生动物、引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职责,而不是肆意践踏小动物的生命,更不存在凌驾于法规之上的所谓特权。

    当众暴力伤害动物,带来的不只是一条小生命的逝去,更有着不容忽视的社会负面影响。景区内常有不少孩童观光游览,如此残忍的场面,极易给未成年人的内心造成冲击,扭曲孩子对生命的认知,带来难以磨灭的心理影响。

    此事亟待景区方面彻查事实真相,厘清涉事男子身份,依规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同时以此事为警示,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培训与生命教育。要让从业者明白,景区不仅是供人游览的场所,也是野生动物的栖息空间。在动物没有威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每一个鲜活生命都值得尊重,绝不能被视作草芥随意伤害。

    敬畏生命,向善而行,才契合乐山大佛的文化内核,也才是文旅景区该有的文明底色。(作者: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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