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集安市人民法院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疏导并举”工作理念,成功执结一起老年同居析产纠纷案件。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邹某(现年六旬)曾同居生活多年,张某将务工收入交由邹某保管。后感情破裂,法院判决邹某返还张某4万元。判决生效后邹某未履行。诉讼期间,张某因积蓄无法取回,且伴随情感纠葛,情绪激动,存在实施极端行为的重大隐患。
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线上线下全面排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现邹某在审判阶段已将名下保单提取。面对张某的极端情绪,法官耐心释明法理,引导其理性维权、信任法律,有效平复了当事人情绪。同时,法官依法传唤邹某到院谈话,明确告知拒不履行将面临司法拘留等法律责任,并向其说明对子女生活、就业的不利影响;同时考量其年事已高,坚持教育疏导优先,引导其正视问题、主动担责。
法律震慑与情理劝导双管齐下,邹某最终认清过错,当场联系亲属筹款,4万余元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到位。执结案件的同时,法官又对双方进行情感疏导,最终打开双方心结,放下情感纠葛,好聚好散,一起纠纷真正实现实质化解。
该案的成功执结,是集安市人民法院坚持刚柔并济、因案施策的生动实践,也是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理念的有力印证。既以法律刚性强化执行震慑,又以司法温度修复社会关系,在依法履职中寻求各方利益平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集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深化刚柔并济执行理念,依法用好各类执行措施,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作者单位: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