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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60人深夜组团飙车“炸街”,博流量岂可无法无天?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6-5-10 字体: [大][中][小]

    据5月10日成都公安消息,前段时间,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一群人深夜组织和参与飙车“炸街”,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据报道,事发时,朱某某、常某某等人通过网络平台直播,公开邀约辜某某、张某某等60人前往成都市龙泉驿区欧鹏大道、翠龙街、桃都大道和沿山路等路段,通过音响外放、持续鸣笛、烧胎、翘头、轰油门等方式“炸街”骑行,直至次日凌晨1时许,巨大噪声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面对执法民警,辜某某等人非但没有停车接受处罚,反而一边飙车一边拍摄视频,并上传至社交平台。

    众所周知,飙车“炸街”是指驾驶人驾驶车辆以炫技、竞速、娱乐、博流量等为目的,在道路上进行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等一系列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周边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的几条城市大道上,60人组成的庞大队伍竟然深夜疯狂飙车“炸街”,这不仅是对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的一种漠视行为,也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尤其是面对执法人员的劝阻时,飙车者甚至挑衅执法人员以博取网络流量,这更是一种赤裸裸的公然挑衅行为。

    据悉,此次60人深夜组团飙车“炸街”,其目的就是为了博流量。但殊不知,城市大道不是“流量场”,博流量更不能无法无天。否则,一旦逾越法律边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重处。这起组团飙车“炸街”案,最终3人被刑事立案,30名参与飙车“炸街”人员被行政拘留,5人被处以交通违法罚款,22人被给予批评教育,这无疑具有严厉的警示意义,不仅是对当事飙车者们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

    同时,这起组团飙车“炸街”案,也提醒公安机关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还需有更多实招。一方面,交警部门应加大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让更多的人知晓飙车“炸街”不仅是一种扰民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促使飙车者自觉远离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另一方面,交警部门应加大对飙车者的严惩力度。一旦发现飙车“炸街”行为,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吊销驾照,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手段,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失信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倒逼其遵守交通法规,不再肆意飙车“炸街”。

    希望通过这起60人深夜组团飙车“炸街”案例,能提醒更多的人学会遵守交规,敬畏交规,千万别把城市大道当成“流量场”,切记博流量也要守边界。如此,类似无法无天的60人深夜组团飙车“炸街”事件,才不会屡屡上演。(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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