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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七月龄婴儿被错打疫苗,“医疗失误”何时不再频频上演?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6-5-8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河南民权县一起7个月大婴儿被重复接种疫苗的事件引发公众热议。据新京报报道,3月12日,贾先生带着孩子到民权县疾控中心接种疫苗,本应接种手足口疫苗,却因工作人员失职,错打了此前已接种过的乙肝疫苗和流脑疫苗。5月7日,民权县疾控中心和卫健部门工作人员对封面新闻记者表示,此事正在处理中,后续将进行通报。(5月8日封面新闻)

    一个才七个月大的婴儿被错打疫苗,这样的“医疗失误”显然让家属难以接受。据了解,事后孩子被查出心肌酶两项指标偏高,接种约一个月后,孩子还出现了嘴歪等症状。所幸的是,这次被重复接种的疫苗为灭活疫苗,不会对婴儿造成实质性损伤。但这起“医疗失误”事件无疑给基层疾控机构敲响了一记警钟——医生缺失的责任心亟待唤醒,亟须归位。

    据报道,这起“医疗失误”事件是因为孩子此前在上海接种、预防接种系统未实时同步,加之工作人员翻阅疫苗本时“工作不认真,未仔细审核接种内容”,最终导致重复接种。

    笔者不禁在想,如果接种疫苗的医生能够严格按照“三查七对一验证”的相关规定去认真落实,即使孩子此前是在上海接种、预防接种系统未实时同步,也应该及时发现,并规避这样的医疗失误。可见,这起医疗失误的背后是典型的医生责任心的严重缺失。

    我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此次医疗失误事件说明,该基层疾控机构的“三查七对一验证” 的疫苗核查制度已沦为一种形式,甚至是一种摆设。

    近年来,类似医疗失误事件频频发生,饱受患者和家属诟病。比如,安徽肥东某医院一护士错把“打胎药”当成“保胎药”,致使孕妇保胎成打胎;再如,浙江绍兴某医院因医生错把一次服用2粒写成一次服用21粒,致使患者一天内服用了42粒;还有,江苏宿州某医院竟给一男性患者出具“子宫未见异常”的CT报告,等等。可以说,这一起起医疗失误事件,无不暴露出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松散、责任意识淡薄、流程监管缺位等共性问题。

    笔者以为,防范类似医疗失误事件频频上演,还需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的流程管理,以及唤醒医护人员缺失的责任心等有效举措。

    首先,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一切工作的保证,医院应完善一些不成熟的规章制度,制定严密、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在执行制度过程中不出纰漏,规避各种“医疗失误”事件,守护患者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

    其次,要建立健全严格的流程管理。医院从病人挂号到检查,从化验到拿到化验单,再从写病历到对症下药,整个过程应有一个严格的程序,这中间来不得半点疏忽和纰漏。因此,建立健全严格的“三查七对一验证” 制度,这既是对医生自己负责,更是对病人负责。

    其三,要加大医务人员责任心的培养。一名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强不强,往往决定着其工作的态度、工作的得失。七月龄婴儿被错打疫苗、保胎药错发成打胎药、服用2粒写成服用21粒、大男人“被子宫”,这样的低级“医疗失误”,其实就是医务人员责任心、敬业心严重缺失的表现。因而,培养医护人员的责任心、敬业心至关重要。

    一次失误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一次责任缺失可能侵蚀公共卫生安全的根基。唯有堵上制度漏洞、规范流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才能让类似七月龄婴儿被错打疫苗这样的“医疗失误”不再频频上演。如此,让每一名患者放心就医、安全就医,才不会沦为一句空话。(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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