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您了,这场拖了七年的合伙协议纠纷终于解决了!”4月21日一大早,舒城县综治中心调解室内暖意融融,当事人任某将一面印有“依法调解促和谐 排忧解难暖民心”的鲜红锦旗亲手送到调解员手中,对其高效公正、尽心尽力的调解工作连声道谢。锦旗背后,是一场持续七年合伙纠纷的圆满化解,更是舒城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写照。
据悉,任某、熊某与盛某本是亲友。2018年,三人合伙投资两个施工项目,因彼此信任而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仅口头约定任某占比30%、盛某占比30%、熊某占比40%。2019年项目结束后,三人未能及时开展共同核算,各自留存账目凭证,虽投资本金已陆续退还,但合伙利润分配问题始终悬而未决,一拖就是近七年。2026年,任某无奈将熊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得合伙利润115万元,盛某被依法列为第三人。
案件受理后,法院考虑到三人系亲友关系,若仅就任某诉求一判了之,盛某的利润问题很可能引发另案诉讼,不仅增加当事人诉累,更会彻底伤了感情。为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充分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依托综治中心纠纷分流化解机制,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
为了彻底厘清纠纷症结、一次性化解三方矛盾,调解员利用休息日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集中调解。调解当天,调解员全面梳理案件始末、核对账目明细,先以亲友情谊为切入点,耐心疏导三方对立情绪,引导大家放下争执、理性协商;再紧扣法律规定,结合各方实际投入、项目贡献,逐一厘清利润分配争议焦点。调解工作从白天持续至夜晚,经过多轮细致协商,三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熊某向任某分期付款118万元、向盛某分期付款110万元;第三人盛某主动提出承担变更标的额后的诉讼费,以实际行动化解隔阂、维系亲友情谊。
调解协议签订后,调解员并未就此止步,而是持续跟踪督导。首期履行期届满,熊某仅支付20万元,剩余款项迟迟未兑现。得知情况后,调解员主动担当,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向熊某阐明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耐心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在调解员的释法明理下,熊某最终将首期剩余的18万元全部履行完毕。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舒城法院先行调解工作践行“源头解纷、实质化解、跟踪督促”的生动实践。在收到当事人的锦旗后,调解员深深感慨道:“调解工作不是签完协议就结束,真正让当事人按时拿到钱、不伤和气,才算案结事了。”(作者单位:安徽省舒城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