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3月13日,邹城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在孟子大剧院广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以检察履职护航消费安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设立宣传展台、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民法典》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网络购物维权、老年消费陷阱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释法说理,重点讲解了公益诉讼检察的受案范围、监督方式和举报渠道,引导群众树立理性消费理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不止“3.15”,检察守护始终在路上。下一步,邹城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作者单位: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