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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人人获奖”彰显“教育智慧”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026-2-7 字体: [大][中][小]

    “我这学期荣获的是‘学习小标兵’”“我获得的是‘书写小标兵’”“我获得了‘闪耀之星’”……近日,安徽省合肥市某小学的期末表彰现场,全校每一位同学都走上了领奖台,收获了属于自己的期末奖状。(2月7日《团结报》)

    据了解,很多学校在学期末评选学生积极分子时,获奖者往往是那几个学习成绩拔尖的学生,而绝大部分学生只能充当“看客”。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教育短视行为。

    笔者以为,只有少数学生“获奖”,至少存有两大弊端。其一,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学生由于年龄、性格、发育等因素,他们之间确实存在一些诸如成绩、表现、习惯等方面的个性差异,倘若以此来评判一个学生是否能够“获奖”,这多少有失偏颇。其二,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进取心。试想,一个班级四五十人,能“获奖”的仅仅是三五个学习成绩拔尖的学生,这显然会挫伤绝大部分学生的积极性和进取心。

    其实,没有哪个学生不想“获奖”。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学校、很多老师往往习惯于以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评判一个学生是否符合“获奖”的唯一标尺,加之获奖面又极少,从而使“获奖”成了极少数学生的专属荣耀。

    难道没有“获奖”的孩子就没有优点和闪光点了吗?事实证明,绝非如此。每个孩子身上都有众多的优点和闪光点,比如:有的是学习方面的尖子、有的是劳动方面的标兵、有的是文艺方面的天才;有的乐于助人、有的尊老孝老、有的诚实守信,等等。这说明,孩子间虽各有所长,但都个个优秀。

    令人欣喜的是,安徽省合肥市的这所小学一改其它学校的教育短视行为,变“几人获奖”为“人人获奖”,此举无疑彰显了“教育智慧”。可以说,“人人获奖”是“以生为本、全面发展”教育理念的一大进步。

    每个孩子天资不同、个性各异,成长中的每一点光亮都值得肯定。希望各地各学校不妨多多学习、借鉴和推广这所小学“人人获奖”的好做法,多些“学生视角”,多些“以生为本”,多些“全面发展”,努力挖掘每个学生身上的优点和闪光点,并给予一定的鼓励和肯定,使每个学生都能品尝到成功的乐趣,获奖的喜悦,从而激励每一位学生不断取得更大的进步。如此,不仅是学生之幸,亦是教育之幸。(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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