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年味渐浓,消费旺季、人员流动高峰叠加,各类刑事风险进入“高发期”——电信网络诈骗卷土重来、盗窃抢劫乘虚而入、聚众斗殴偶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暗藏……一桩桩真实案件警示:年关既是阖家团圆的温馨时刻,更是刑事风险的“防范关键期”。
为守护群众平安过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案例梳理年关高频刑事风险点,发出权威警示,用法治力量筑牢安全防线,让年味不掺“险味”!风险一:电信网络诈骗“花式敛财”,守住钱袋别大意!
案例:
春节前夕,群众置办年货、年终理财的需求旺盛,成为诈骗分子的“目标期”。被告人李某正是瞄准这一特点,通过社交平台伪装电商客服、理财顾问,编造“年货节刷单返利”“年终保本高息理财”等虚假信息,诱骗群众转账汇款,所骗赃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及个人挥霍,给被害人造成不小的财产损失。
法院提醒:
警惕“退款理赔”“积分兑换”“中奖信息”等诈骗话术,官方客服电话自行查询,绝不点击陌生链接、扫描不明二维码;拒绝“刷单返利”“高薪日结”等兼职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贪图小利易失大财;
理财需通过正规金融机构,“保本高息”“内部额度”全是骗局,转账前务必与家人核实;
遇诈骗立即拨打110报警,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联系银行冻结账户。
风险二:侵财犯罪“乘虚而入”,居家出行多留心!
岁末年初,商场购物、车站返乡、走亲访友等场景人员密集,群众防范意识易松懈,给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分子可乘之机。2024年1月,被告人李某、张某结伙,在某商场停车场、小区楼道及火车站周边,趁群众购物匆忙、行李较多、注意力分散之际,采用“顺手牵羊”“扒窃”等方式实施盗窃17起,涉案金额3.8万元,严重侵害群众财产安全。
出行时贵重物品贴身存放,背包拉链拉好,在人流密集场所提高警惕,留意身边可疑人员,不给扒窃分子可乘之机;
居家时关好门窗、反锁房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向陌生人透露家庭住址、出行计划等隐私信息,谨防“上门盗窃”;
车辆停放至正规停车场并锁好门窗,车内切勿存放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避免因“露财”引发“拉拽车门、车窗被砸”;
遇盗窃、抢劫等侵害,优先保障人身安全,切勿与犯罪分子正面冲突,尽量记住嫌疑人衣着、外貌、逃跑方向等关键特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风险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亮红灯”,责任落实要到位!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风险陡增。2024年春节期间,某烟花爆竹销售点老板赵某为牟取暴利,违规储存、销售超标烟花爆竹,且存放场所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最终因室内高温引燃发生爆炸,进而引发火灾,造成周边2家商铺、3户居民住宅不同程度受损,后果严重。
生产经营单位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节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尤其加强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群众购买烟花爆竹需通过正规渠道,仔细检验产品合格证明,严格遵守燃放规定,不在禁燃区、人员密集场所燃放;
居家、出行注意消防安全,不乱拉乱接电线,不堵塞消防通道,熟练掌握灭火、逃生技能,遇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
严打年关刑事犯罪,守护平安团圆年!
年关平安,是群众最迫切的期盼,也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岁末年初刑事犯罪特点,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电信网络诈骗、盗窃抢劫、安全生产犯罪等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判,依法从严从重惩处,让违法犯罪分子付出应有代价,以司法力度守护民生温度。
同时,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呼吁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各类刑事“陷阱”,遇到矛盾纠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举报。愿全社会共同发力,以法治护航平安佳节,让每一位群众都能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