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犯罪暗潮涌动,低龄身影悄然浮现——学生卖卡赚“零花”,却成电诈“工具人”;少年借号换网游皮肤,竟为犯罪“牵线搭桥”……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重磅出台,在帮信犯罪低龄化的当下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展现出司法工作人员以法之名,共谋合力,在惩处与挽救的天平上,校准守护青春的刻度的深刻决心和切实努力。
一、明辨“雾中花”——精准锚定罪与责
低龄群体涉世未深,对“两卡”流转的危害认知模糊,常因“赚快钱”“讲义气”误入歧途。针对帮信犯罪低龄群体的心理特点,《意见》进一步细化“主观明知”认定标准:强调应当根据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时间、方式、次数、工具、相关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行为人是否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以及非法获利等情况,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职业身份、既往经历、与被帮助对象的关系及其供述和辩解等综合认定。既不纵容“无知之错”,也不苛责“认知盲区”,只有让罪与责的判定像“剥茧抽丝”般精准,才能守住“罪责相适应”的法治底线。
二、筑牢“防护墙”——联动掐断黑链条
帮信犯罪的“低龄陷阱”,根源是黑灰产对青春群体的“围猎”。《意见》着眼于“全链条治理”,司法需联动各方,编织防控网:学校要把“两卡风险”讲透,让学生识破“兼职轻松赚”的谎言;家庭要盯紧“指尖行为”,警惕孩子成为“卡贩子”猎物;司法机关联合公安、教育部门建立预警机制,对校园周边“收卡中介”露头就打。从“断卡行动”到《意见》中的“部门协同条款”,针对帮信犯罪的治理逻辑清晰可见:斩断“供卡—跑分—洗钱”的黑链条,既要严打下游犯罪,更要从上游掐断诱惑源。只有多方合力,协同做好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法治宣传和司法治理,让司法与社会力量拧成一股绳,才能让低龄群体远离“帮信”漩涡,筑牢“预防为先”的安全堤坝。
三、呵护“折翼鸟”——留足改过回头路
少年犯错,更需“拉一把”而非“推出去”。《意见》强调,对未成年人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从宽处罚;同时对在校学生重点关注,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酌情从宽处罚。这背后,是司法对“未成年人可塑性”的深刻洞察——司法者化身“园丁”,既要修剪“歧途枝蔓”,更要浇灌“重生希望”。对此,司法治理积极开展帮助未成年人的护苗行动:附条件不起诉给悔错者“缓冲期”,帮教考察联动家庭、学校跟踪矫正,职业技能培训为少年铺就“新赛道”……这些举措让司法既有“雷霆手段”,更含“菩萨心肠”,守住“教育挽救”的刑事政策初心。
司法治理低龄帮信犯罪的三重维度,映照“宽严相济”的法治智慧:明辨罪责是标尺,织密防控是盾牌,教育挽救是曙光。面对帮信犯罪高发频发,犯罪分子低龄化的现实走向,相信当《意见》的刚性条款与司法温度交织,定能为青春筑牢“防火墙”,让每颗曾迷失的少年心,重新锚定法治航向。(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