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谢法官耐心调解,让我能这么快拿到被拖欠的赔偿款,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压力。”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通过法院调解,让受伤的劳务者及时获得了赔偿,彰显了法律的速度和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基本案情:
某彩板房活动厂承接了一处彩板房工程,随后,甲某从该厂分包了部分业务,并雇请了乙某等工人进行施工。2023年,乙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导致双跟骨骨折,当即被送院进行手术治疗,某彩板房活动厂和甲某垫付了部分治疗费用。出院后,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未达成一致,乙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将某彩板房活动厂及甲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并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经了解,乙某因受伤目前仍行动受限,无法从事体力劳动,给其本人及家庭带来了较大痛苦和经济负担。为帮助乙某尽快获得赔偿,缓解生活压力,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某彩板房活动厂及甲某释明其作为施工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协调确定合理的赔偿比例;另一方面,乙某也应对自己的安全承担一定责任,建议其在赔偿金额上适当让步。
经过数轮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两被告及时履行了赔付义务,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工伤事故往往会给伤者及其家庭带来沉重负担,及时获得合理赔偿对保障其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案的妥善化解,既让劳务者尽快获得赔偿,又有效减轻了其诉累。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以更高效率、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者单位:河南省信阳光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