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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湖北出台新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为中部崛起注入动力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张浩  日期:2025-8-13 字体: [大][中][小]

    8 月 6 日,中共湖北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中担当作为的意见》,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多个方面推出具体举措,旨在树立鲜明导向,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保障。

    在干部选拔使用上,新政明确要大力选拔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选拔范围和标准更趋精准务实。重点关注那些在承担重大战略任务、完成急难险重工作、破解重大历史遗留问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地方和单位,从这些实践战场中发掘优秀干部。

    对于考核成绩优异的干部,新政给予了明确的晋升激励。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中,连续三年优秀或者争先进位成效明显的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在选拔使用时将获得重点推荐和优先考虑。这一规定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晋升紧密挂钩,有助于推动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佳绩的良好氛围。

    为打破束缚干部发展的壁垒,新政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举措。干部选拔任用不搞平衡照顾,坚决打破 “隐性台阶”,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干部,及时选配到重要职务和关键岗位,让有为者有位。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优秀干部,新政也给出了清晰的晋升路径:县(市、区)、乡镇(街道)表现突出的党政正职,可直接提任上一级党委专职副书记、政府常务副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资历不靠前但实绩突出的副职,可破除论资排辈直接提任正职;长期在基层一线苦干实干、表现突出的干部,将被注重选拔到上一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任职。

    此外,新政还强调要更大力度发挥职级晋升的激励作用,破除简单以年龄划线、按任职时间排序等倾向,对于勇于担当作为、工作成效明显的干部,及时予以职级晋升激励,让实干者得到实实在在的认可与回报。

    此次湖北出台的干部激励新政,从多个维度构建起完善的激励体系,打破了传统选拔中的一些固有束缚,将实绩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标尺,必将有效激发广大干部的担当精神和奋斗热情,为湖北在中部地区崛起进程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注入强大动力。(作者单位:茹荷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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