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并于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要拧紧学习“条例”的发条,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抓实部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做到以上率下,学深悟透,见行见效。
做好学做结合,做到入脑入心见行。学习《条例》不能仅停留于纸面与口头,更要将其精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应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让学习教育活起来、深下去。党员干部要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把《条例》的各项规定作为衡量自己言行举止的标尺,时刻警醒自己,做到知行合一。在日常工作中,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纪律要求,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加强警示警醒,划出纪律底线红线。《条例》不仅是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更是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要通过学习典型案例,特别是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根源和危害,让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要建立健全警示教育机制,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纪律的威严和震慑,自觉做到不越雷池一步。
持续发条发力,确保条例日常运用。学习《条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各级党组织要将《条例》的学习教育纳入常态化、长效化轨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建立健全学习考核机制,通过考试、测评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确保党员干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同时,要注重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条例》,将纪律要求融入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通过持续发条发力,确保《条例》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紧箍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拧紧学习“条例”的发条,是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