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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化争议 枫桥经验护民生——长铁法院立案庭推动行政登记纠纷实质化解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羿含  日期:2025-4-2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践行“枫桥经验”,成功化解 4 件因民事基础法律关系与行政登记交叉、衔接引发的行政纠纷。

    当事人盖某某名下的两套房产,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导致依据该民事法律关系为第三人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及备案登记依据丧失,处分条件不足。盖某某的房屋产权归属长期悬而未决,其担忧案涉房屋在产权不明的情况下被处分,遂到法院就两处房产的登记及备案行为一次性提起4件行政诉讼。该案涉及民行交叉、程序衔接等多重法律问题,矛盾风险突出。

    长铁法院法官立足“化解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目标,启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调取原始档案、检索民事生效裁判文书,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经组织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座谈交流,查找问题根源,实质化解纠纷,最终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盖某某自愿撤回起诉。
  
    新时代府院联动机制的创新实践,正以系统性变革重塑行政争议化解的法治途径。标志着行政争议治理从“头痛医痛”的末端处置转向“标本兼治”的全周期治理。既传承了枫桥经验中“矛盾就地化解”的治理智慧,更在治理维度上从单一的司法审查转向“预防、化解、纠错”全链条解纷。
近年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致力于搭建人民法院与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的有效解纷平台,以行政争议诉前化解的方式实质解决百姓诉求。以系统思维打破治理壁垒,用制度创新激活止纷效能。下一步工作中,长铁法院将持续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从“个案救火”向“全域防火”转型,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司法智慧。(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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