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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转账起纷争 法官调解促和谐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买买提艾力•;买买提依明  日期:2025-4-24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情侣之间的经济关系也日益复杂化。转账就是一种常见的经济交易方式。近日,泽普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情侣之间的转账纠纷案。    

    基本案情:原告阎某与被告阿某于2025年2月初相识,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在交往期间,阎某送给阿某一枚价值1288元的金戒指,还先后多次通过微信向阿某转账,总计12314元,用于阿某日常开销等。后两人最终因性格不合分手。此后,阎某要求阿某返还金戒指和所转账款项,阿某却称金戒指丢失了,是阎某从其家中拿走的,并坚称这些都是恋爱期间的赠与。协商无果后,阎某将阿某起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此类纠纷涉及法律与情感。法官首先耐心倾听双方陈述,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和诉求。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和借贷的法律规定,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财物给付的法律认定标准。金戒指作为恋爱期间的无条件赠与,阿某无需返还,而12314元微信转账因金额较大且无特殊含义,可能被认定为附条件赠与。法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积极斡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阿某于2025年8月31日前分期退还阎某12314元。这一协议的促成既维护了法律公正,又减少了后续次生矛盾,使双方都能接受。

    法官提示:恋爱虽美好,但恋爱经济要牢记“三要三不要”。要明确性质:大额转账备注用途(如“借款”),贵重物品赠送可书面约定条件(如“结婚时归属”);要留存证据: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备注、收条等,防患于未然;要理性沟通:分手后优先协商,避免情绪化争执。不要模糊赠与借贷:“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额或节日红包一般不可索回;不要虚构债务:恶意伪造借条可能涉嫌违法;不要忽视时效:借款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逾期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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