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晚上7点半,祁门县祁山司法所灯火通明,此时,当事人江某紧握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感激的说:“真是谢谢你们,没想到你们工作这么尽职尽责,加班调解,为我解忧,我明天就可以安心外出务工了。”
3月18日下午5点30分许, 祁山镇一位45岁的居民江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祁山司法所,请求司法所能不能连夜帮他调解其70岁母亲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月5日,江某的母亲被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撞倒,受伤住院,目前准备出院,而江某以与外地一家公司约好明日就要去上班,如不能按时到岗,则可能错过这次机会,而江某又没有兄弟姐妹,所以想在外出务工前把母亲受伤赔偿的事情解决好。
为切实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要求,祁山司法所在了解了江某的意图后,急群众之所急,顾不了下班,立即电话联系了另一方当事人李某,因为是下班时间,李某接到电话时有些不相信,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向其解释情况后,李某同意连夜到司法所商谈赔偿事宜。
在祁山司法所,双方当事人陈述了事情的经过、要求和建议,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对面”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讲解,劝导双方都“退一步”,经过1个半小时的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为了保证调解协议的合法公正及后期的协议履行,经双方同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为双方写好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并开具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