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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龙法院:一纸协议起纠纷 当庭履行解民忧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6-10-22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和龙法院头道法庭成功妥善审结一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以当庭即时履行的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当场兑现”,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温度与速度。

    2024年9月,原告张某向被告李某购买大型货车,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因车辆抵押未解除导致过户受阻,双方另行达成方案,协议将该车辆的报废补贴款由原告张某所有,并签署书面协议。被告领取报废补贴款后,却迟迟不按约定向原告支付,原告无奈诉至法庭。

    受案后,承办法官细致核查车辆买卖协议、报废补贴约定、机动车报废证明以及聊天、录音等证据,理清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晰,法官优先开展调解工作,向被告阐明书面协议的约束力以及拒不履约的法律后果,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纠纷,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在法官专业、细致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确认后,被告当场将欠款支付给原告,实现案结款清。

    下一步,头道法庭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在案件审理中积极推动调解与即时履行相结合,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切实把司法温度传递到每一位群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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